人事任免:林梓明任宝安区委副书记兼任区纪委书记

点击:2171 日期:2013-06-26 选择字号:
人事任免:林梓明任宝安区委副书记兼任区纪委书记


宝安区委五届四十五次常委会议今日下午召开,宣读了《关于林梓明等同志职务任免意见的通知》。


       深圳宝安网6月25日讯(记者 曾舒琪)今日下午,宝安召开区委五届四十五次常委会议,会上宣布林梓明任宝安区委副书记,协助区委书记布置区委日常事务,受区委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,分管社会建设和政法工作、工会、青年团、妇联、残联,联系区人大、区政协相关工作。同时,林梓明还将继续兼任区纪委书记。
       会议宣读了《关于林梓明等同志职务任免意见的通知》,宝安区委、市委决定林梓明同志任宝安区委副书记,市委同意孙波同志不再担任宝安区政府副区长职务。据悉,福田区已宣读了孙波任福田区委常委、副区长文件,宝安不再宣读。
       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考察情况,林梓明注重学习、思考,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较强,经常深入各街道和区直单位开展调研,帮助社区、群众解决实际问题,完善和加强纪检监察与公、检法等单位的协调,形成工作合力,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,加强自身队伍建设,创新意识较强,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,组织自主研发微观反腐系统,先后在26家单位开展微观反腐系统试点,有效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精细化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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